出发,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不动摇,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提出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得违规执行,并及时向上级国税机关报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1、抓好基层“三化”达标工作。今年是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达标的关键之年。做好迎接省局明年初组织的抽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逐项梳理,拾遗补缺,系统分析,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务求达到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2、抓好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今年各级国税机构的设置按照总局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统一。要严格按照市局264号文件要求,明确县(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的设置,严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的配置,规范调整以后机构的职能调整,抓好岗职体系的建设和考核,确保机构职能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老机构的正常运转。
3、抓好市(县)局班子的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和省局关于每二年要对县(市)局领导班子组织一次考察的要求,年前对四个县(市)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组织考察。各县(市)局及时搞好工作总结,完善有关记录,做好述职准备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五、警钟常鸣,抓好年终和几大节日廉政教育
今年以来全系统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总体良好,违法违纪案件和行风投诉案件有所减少,但是也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最近市局党组纪检组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廉政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廉政询问、提醒、诫勉及监察建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对照市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方面五个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收送钱物、不得参加赌博、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不得到纳税人处报支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切实抓好本单位其他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落实,推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要严格执行总局转发的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干部的思想工作,严明纪律,令行禁止,不得新增补贴、津贴和实物,不得年终突击发钱、突击花钱,不得自行其是,确保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