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打假扶优的工作方针,将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及时掌握假冒侵权违法线索,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同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作斗争。整合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逐步将假冒伪劣“挤”出市场。
19、创新执法监督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申(投)诉窗口的社会效应,增强自主发现案源的能力;推进技术保障和执法检测设备前移,组织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深入执法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2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并强化质监系统内的协同配合,完善系统内的执法、检验及相关技术机构的沟通配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将大案要案和区域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的工作制度。
21、抓好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监管和服务的企业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结合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通过举办产品质量责任法制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质量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其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承担法定质量义务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和行业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生产和合法经营。
(五)加强行政综合管理,增强队伍履职效能
22、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20*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2009年的政风行风工作要继续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继续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积极关注民生问题,转变思路,突破难点,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有效开展。
23、积极打造特色行政文化。继续塑造“责任、激情、创新”的行政文化理念,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质监队伍,不断引导和强化队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24、推动标准化行政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将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干部职工提供共同遵循的准则,建立系统、可控、符合管理规律和行为科学的最佳秩序,通过“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标准管理模式,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效率,树立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的质监服务形象,切实体现“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