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票、检验检测、食品添加物质主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在内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获证企业的自检能力,切实增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应取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或纳入小作坊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深入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桶装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即将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二是抓特种设备安全。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新模式,突出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完善“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步伐。强化现场监督规则,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和预警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实行分级管理,重新调整明确特种设备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监控设备,完善重点监控企业年终考核制度。继续深化开展以起重机械、氨制冷压力管道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逢节必查,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各类游乐设施、电梯、压力管道、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万人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实际能力,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三是抓其他健康安全类产品安全。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包括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后五类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安全类指标,建立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水泵、电动工具、空压机、电机等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明确标识标注、检定计量器具。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重点围绕水泵、空压机、机械密封、助力车、眼镜等产品,进一步提高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三、努力健全三大机制,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立足*实际,构建科学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机制。以“优在制度、严在执行、重在整改”为原则,把监督抽查的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变增强工作有效性上。加大区域性质量问题倾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安排与人民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的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发现问题提早介入,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预见性,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通过培训、整改、处罚等手段相结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加大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企业曝光等相关制度,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达到“抽查一个产品、提升一个行业”的目标。二是健全执法打假机制。全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个人讲诚信、企业守信誉的良好氛围。坚持科学执法,打治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假工作机制。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强化执法配合,增强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人性化执法,健全“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继续实行“三个不查”和“三个不罚”。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12365”投诉举报中心为核心的打假举报情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