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推进海洋文化精品创作。加强文化交流,逐步建立*与国内国际文化机构、团队和文化艺术名家的合作交流机制,积极鼓励与支持本土及外来文化名人、艺术名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争取建立国家级艺术类高等院校的创作采风基地,同时在每个县(区)各建立1个采风点。开展具有一定水准的文化艺术创作排演工作,创作排演越歌音舞剧《东海明珠》,争取在10月底之前试演,并开展交流演出;在《东海水·渔家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东海谣》(暂名)大型海洋风情歌舞的创编,并尝试佛教类题材的剧本编写工作。组织举办“*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艺术展”,以艺术展为平台举办不同主题的文化创作和展示活动,全方位展现近年来我市文化艺术成就。加强对各个艺术门类的指导,组织群文业务干部采风活动,完成主要作品的创作生产,创作生产出一批具有海洋文化特征,反映时代主旋律的佳作,参加省和国家“群星奖”评选,冲刺国家级奖项。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承办*群岛海洋类歌曲征集、中央电视台《激情广场》进*、全省音乐新作群星奖大赛、全省全民阅读活动开幕式等省级以上群文活动或赛事。同时,发挥文化部门的职能和优势,积极参与大桥贯通、纪念建国60周年晚会的策划工作。
(四)强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体系,提升广播电视的技术防范能力。大力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广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完成广播电视低保工程建设任务和广播“村村响”工程,使全市低保户免费安装并收看电视节目;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对农(渔)服务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要求将 “村村通”文化惠民工程延伸到渔船;加快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研究和加强对新媒体、新业务的监督管理,逐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管,提高广播影视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开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工作;继续深入查处非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的行为,开展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五)加强新闻出版管理。加强出版物管理。整合系统内《*文化》、《*文博》等资源,编辑出版综合性期刊《文化昌国》;继续做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审批工作,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开展电脑软件、音响制品、图书资料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建立健全出版物审读监管制度,以技术层面为重点开展全市出版物审读工作,定期编写审读报告,开展优秀报刊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出版物的质量。促进印刷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印刷行业管理,组织印刷(复印)企业厂长经理法规培训和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召开全市印刷(复印)企业统计工作会议,掌握全市印刷(复印)企业发展状况,监督出版物委托承印情况,扶持印刷(复印)行业的技术创新,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经营能力,推进印刷行业健康发展。
二、以服务和监管为手段,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文化经营与管理体制改革,培育一批优质文化企业,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文化经营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各类专项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运行机制,调整市场结构布局,提升文化市场的发展潜能。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的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力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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