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规范、科学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是:以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为依据,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重点,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为目的,实行“双代管”制度,即代管资金、代管账务,坚持“三权不变”,即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的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维护农村经济秩序,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1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是财政所内设机构,实行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2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配备 3-5 人,其中:主任 1 名,主管会计 1-3 人,出纳 1 人,负责农村财务核算工作,各报账单位设立报账员一名,负责报送财务票据。
三、职责范围
1 、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接受村级组织委托,代管辖区内资金和会计核算两项主要工作,并提供会计信息服务和协助搞好财务公开等工作。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代理会计帐目、代理财务收支、代理会计档案、代理会计信息业务。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审查村级帐务收支预决算、项目投资计划与方案、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村级组织收益分配方案;审计各项财务收支项目;负责报帐员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民主理财活动和财务公开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微机软硬件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2 、报帐员的职责范围。报帐员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在现有村干部中推荐产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村财务每一笔收支业务的审核、结算;负责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完整;负责现金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债权债务及农户用工登记簿的登记和管理;负责本村备用金的领取,定期到会计服务中心报帐;负责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处理、上报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调查处理涉及农村财务方面的来信来访案件。
四、操作程序
1 、凭证整理。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在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上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证明人在凭证上签字,报主管财经的负责人进行“一支笔”审批后向报帐员报帐,报帐员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登记有关帐簿,定期填制《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
2 、民主审核。报帐员在报帐前,被代管单位必须召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审核所有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原始凭证审核交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3 、帐前复核。报帐员按月或按季到会计服务中心报帐,会计服务中心主管会计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符合法规和制度的原始凭证加盖“审核”章,对违纪违规的原始凭证加盖“拒付”章,并在《原始凭证审核交接表》予以登记。
4 、财务处理。会计服务中心记帐员根据复核情况,填写《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一式两份,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报帐员根据复核后的《收入报帐单》、《支出报帐单》调整、登记有关帐簿,记帐员与报帐员相互核对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帐户,并双方交换盖章。
5 、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