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按时完成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立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储备;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做好补充耕地折换的试点工作。
4、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努力做好20*年度土地整理工程扫尾和完善工作;完成石柱镇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
5、依法收缴耕地开垦费、折抵指标成本回收款、征地管理费等各项报批费用,收缴率达90%。
6、按时完成土地整理项目区信息化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1、20*年底前已经办理农转用手续的项目供地率达到90%;20*年10月底前农转用的项目供地率达80%;20*年10月后及今年农转用的项目供地率达到50%。加强“双控”(容积率、投资强度)管理。
2、制订工业用地出让计划,全面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共同完成年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收益达到4亿元(不含工业用地)。按规定足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3、继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配合监察大队使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0%以上。
4、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管理。按上级要求及时实现网上报批,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完成20*、2009、2010特困户预报以及20*年农村住房特困户报批工作。足额收缴报批费用。按时上报建设用地统计报表。完善工业用地监测系统,做好工业用地批后监管,建立相关台账。根据市里的要求做好城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报批。
5、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限价制度。
6、清理并努力解决各类用地遗留问题。各种信访件、提案、议案的回复率98%。
地籍管理科
1、运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现图形与属性的及时更新,日常土地登记中的图形更新率达到90%、属性更新率达到100%
2、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按承诺做好日常土地登记业务工作,严格把好发证关。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城区拆迁确权工作。
3、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制订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建立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开展3-4个镇镇区数字化测量工作。
4、加强对农村地籍登记队伍的建立和培训,扩大农村地籍登记范围,全市40%村完成土地登记。
5、完成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任务并通过上级验收。
6、及时调处涉及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法院做好查封工作。
地质矿产管理科
1、完成矿产资源规划的报批和发布。规范采矿权设置,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及时完成资源补偿费、矿山备用金征缴任务。
2、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回头看”活动。加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会同监察大队进行查处。
3、继续开展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储量动态监管、年报审查工作制度。
4、加快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度,实施废弃矿山治理项目3个,鼓励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生态和谐。
5、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巡查、速报制度,开展人员培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