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惩防体体系建设力度
1、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助党组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把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中心所。坚持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中心所所均要设立一名兼职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联络员,做到有人办事,有人监事。
2、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加强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正确抓住行使权力这个关键,不断拓宽政治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二是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不断拓宽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三是抓住加强思想道理教育这个基础,不断拓宽文化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四是抓住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不断拓宽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3、建立责任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中心所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督促检查,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向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个党员、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加强廉洁国土监督力度
1.强化内部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免谈话等制度。要完善科室、中心所述职述廉评议制度。
2.加强外部监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行风效能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行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3.深化政务事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对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都必须公开公示,增强工作运作的透明度。公开形式,力求做到实用、方便、清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凡涉及征地、宅基地审批、村留地开发、土地整理、地籍发证、矿产资源开发和收费标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要编印群众办事指南或制作各类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查询。加强办事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4.加强效能监察和行政监督。健全国土资源所效能投诉查纠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定期组织效能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乱作为行为,纠正和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和拒不履行职责的不作为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企业的投诉问题。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等影响效能建设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加强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重视做好信访工作。要尊重民意,改进作风,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信访调处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约谈和双向承诺制度。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定期排查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工作人员下访制度,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密切关注辖区信访动态,及时调解各类国土资源信访问题,防止发生越级信访、集体上访事件,力求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