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的生长点,是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提高教学成效的内在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全面、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在学业质量评价的同时,更要注重学生的内在需求、学习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社会责任感以及师生关系和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区县、学校、教师要研究和掌握科学的评价手段,从日常教学过程中的评价上进行改革,使教育评价回归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利用评价结果改进课程设计、建设和实施,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6.建立健全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专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以科研为引领、以教研为主力、以督导为保障的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的专业支持体系。当前特别要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在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的作用,要将教研室建设成为探索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机构,提供课程与教学专业指导的服务机构,评价和改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指导机构。
五、实施策略和保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提升课程领导力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作为课程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点。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提升课程领导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做好相关资源保障。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因校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的工作,需要教育行政、教研、科研、督导等多个部门和广大校长、教师形成合力,共同研究和推进。因此,要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本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并使广大教育工作者理解和认识本项工作的意义和措施,为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周期较长的工作,要加强研究和试点,工作重点既要强调规范课程与教学,又要突出特色和创新。各区县和学校要制订本区域和学校提升课程领导力的具体实施方案,将长远目标和近期任务相结合,细化实施步骤,可以从制订学校课程计划、变革教与学的方式、改革课程评价等多点切入,逐步实现全面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