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城市治理与建设并重,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二)筹建城市治理综合执法大队。协调组建一支由法制办、城管执法、建设、规划、公安、工商、水务、卫生、交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治理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治理、指挥和协调,实施城市治理的综合执法,加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的力量。
(三)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与建设、规划、公用、市容环卫、电力、电讯、水务、然气等相关单位联系,互通业务审批和行政执法情况,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对审批项目进行监督、跟踪、治理,确保工作链条完整,形成城市治理的合力。
(四)建立社区、企业联动机制。加强与社区、企业的联系,采取走访和召开联谊会等方式,商讨齐抓共管的有效措施,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城市治理和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
(五)建立群众参与机制。聘请城管监督员、协管员和文明劝导员,深入镇(街办)、社区和城区主要街路、广场等区域,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有损城市形象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治理,构建群众与城市治理执法工作紧密相联的纽带和桥梁。
三、优化措施,提高城市治理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制度,优化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城市治理整体水平。
(一)制定城市治理执法工作规划。针对新形势下对城市治理工作的要求,借鉴外地城市治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城市发展实际,制定出可操作性的《**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五年规划》,编制《**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文件汇编》,为我区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和规范化行政执法提供指导。
(二)试行城市公约化治理。通过与商家、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城市治理公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城市治理公约和相关规定,达到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城市治理行政执法的目的。
(三)完善机构设置。根据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完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完成定员定岗,中层干部(包括中队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四)制定考核办法,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各中队的工作实施量化,加强考核治理,做到考核标准明确,监督检查有力,奖惩与工作绩效挂钩;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统一执法行为标准,文明执法,规范化执法;设立“委屈奖”,奖励在文明执法过程中处理矛盾纠纷而受到委屈的执法人员;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做好案例汇编工作,为行政执法办案提供参考。
四、创新思路,探索城市治理新型模式
认真分析城市治理执法工作面临的现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治理、规范、巩固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和建立城市治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一)实行分级责任治理。根据主要街路、繁华地区、城郊结合部等不同地段的环境状况和功能特点,划分严管区域、控制区域和一般区域,确定各级管控标准,合理部署执法
力量。对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及周边等严管区域重点部署执法力量,对控制区域和一般区域加大治理力度,实现城市治理整体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二)实施“点线面”和三结合管控。在东西南北四大管辖区域内,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做到“点”上有城管员和协管员,“线”上有巡逻员,“面”上有监督员。同时采取定人定岗与路段巡查相结合、徒步巡查与车辆巡查相结合、接受举报与主动巡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措施,切实抓好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强节假日和下班后的管控。在做好城市治理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节假日和下班后城市治理工作力度,合理安排、调整、充实执法力量,确保城市治理执法工作在时间和人员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