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检〔*〕114号和泰纪〔*〕12号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物价部门实际,为有利于创建活动认真、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就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创建目标
要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结合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要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物价检查分局。具体创建目标是: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价格行政执法“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旅游邀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销商品和从事经营服务;不准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一般价格违法案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递交《调查终结报告》,一个月内完成案审小组初审,三个月内经案审委审理后制发法律文书;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办理实限办理价格举报件,杜绝因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处理不恰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增强执法责任意识,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
(三)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已任,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价格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语言文明,举止礼貌;举报工作人员对待投诉举报的群众要热情耐心,不推诿不拖延。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务公开完善,该上墙公示的要公示,该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要统一。工作人员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举报中心人员要按有关价格举报、咨询的规定实施优质服务,对举报、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五)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文处理、案件审理、考核、考勤、节假日值班、举报电话接听、来信来访登记等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对外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民情反映制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价格问题,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
二、创建活动步骤
按照省、市价格 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提出措施,落实责任,一抓到底。具体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
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存沐局长任组长,林志锦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纪委、办公室、检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物价检查分局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进行具体部署动员。
(二)检查和创建阶段(5月至7月)
在局统一领导下,物价检查分局要根据“关于开展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