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论证、成本监审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抓好政策出台后的跟踪落实,对执行中的问题,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及时化解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秩序明显改善。
13.加强就业与再就业收费监管。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收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14.保障低收入困难居民的生活。建立保障低收入困难居民生活的长效机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为扩大内需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15.理顺堤围防护费。对堤围防护费实行简化分类、统一费率、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等改革,并实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6.继续大力清理收费项目。重点清理整顿涉农、涉企、教育、医疗、交通价格以及就业和再就业收费等,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强化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17.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立公平的收费制度。
18.进一步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研究推进*开发区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改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提升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研究在“双转移”工业园区实行“无费区”政策的可行性。进一步研究制定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的收费政策。
19.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中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住宅消费。
20.加强交通价格管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加强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监管,研究出租汽车运价与能源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出租汽车企业的利润率,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21.规范旅游行业价格秩序。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有条件的公园实行免费开放,促进旅游消费。
22.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用电、用水与普通工业用电、用水基本同价,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23.加大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的价格政策支持。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收费进行清理整顿,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2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教育、医疗、涉农、涉企、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交通运输、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督检查。特别要抓好节假日和突发事件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
25.做好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加大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力度,着重加强对涉企和民生收费的审查。加强对年审后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落到实处。
26.加强对放开价格的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27.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对第四批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公开授牌表彰,发挥其示范效应,努力营造诚信兴商的市场氛围。对第二批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复审,落实失信退出机制。
28.深入开展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促进房地产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番禺区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推进全市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制定*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加大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管理力度。
29.高度重视和抓好价格举报信访工作。继续积极推进省、市、区三级价格举报网络联网,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畅通价格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