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合理确定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配合省局研究土地协议出让最低保护价和耕地开垦费标准,适时提出政策建议,适当提高最低保护价和耕地开垦费标准,并加强对执行最低保护价情况的督查,促进工业用地项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8、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价费政策。对照《常熟市物价局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价格意见》,加强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的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消除对服务业实施的各种差别价格政策。结合常熟实际,分类研究不同行业、不同阶段发展服务业的价格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
9、大力扶持物流运输服务业。进一步清理整顿港口、道口、商城、园区收费,制定并实行有利于现代物流运输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适当调整航道过闸费和航养费标准,促进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计重收费实际,改革通行费标准统一模式,逐步推行差别化的通行费政策。清理汽车客运市场收费,贯彻《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减轻企业和旅客负担。
10、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探索运用价费政策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精神,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及其物业收费的监管。完善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加强对商品房社会成本监审。及时监测发布商品房价格、成本信息,引导市场价格走势,从严监管住房价格违规行为。
11、完善服务行业价格管理。贯彻《医院医疗成本测算办法》,研究单病种收费办法,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议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疏导教育收费,形成合理的收费标准结构。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全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加强景区范围内垄断性价格的管理。构建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市政公用设施有偿服务与有偿使用。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办法。开展涉及服务业的资格认证、考试、培训收费的清理,优化服务业发展软环境。
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加强农村价格工作。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服务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积极参与农村保障制度建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民建房价费监管,服务农村公用事业发展。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制成果。大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同等待遇的价费政策。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切实把各项涉农价费政策落到实处。
1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涉农价费改革,利用价格杠杆服务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深入推行“价格致富工程”,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完善与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专业户建立价格工作联系点制度,扩大联系点范围,认真做好价格服务工作。大力清理涉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价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
14、完善涉农价费政策。认真落实对家禽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制定短缺的重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加强粮价监控,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完善农资价格管理,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