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行风评议实施意见
参评部门在4月底前将政风行风监督热线电话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
是各参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办事程序、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收费依据、标准、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制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查阶段。(5月份)
各参评单位要围绕评议的内容和重点,按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和自查、调查中发现问题,自行组织召开对话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的实际,采取走访服务对象,邀请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认真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公室。
整改阶段(6月——9月份)
行风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行风建设的要害,也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焦点,要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各评议单位要在6——9月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在整改中有针对性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治理制度。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法律服务单位的自查、整改和自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并将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问卷测评(10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随机抽样,集中测评的办法,在广大群众和法律服务对象中,对评议重点单位开展行风评议的情况进行测评。
检查考核(11月-12月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参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县司法局在检查考核后要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局行评办将根据全市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引深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的行风评议工作在县(市、区)和市司法局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行评议工作由局行评办组织进行。
(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行风评议,不仅要把握本部门行业行风的状况,还要进一步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在哪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带根本性的制度和措施,力求做到“评议一点、带动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讲究方法,突出重点。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开展好行风调查、听证对话、明察暗访三大活动,夯实内部评议基础。要积极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向窗口单位和基层所延伸,把公开办事作为评议重点,进行重点评议,实行严格监督。通过内部评议和基层评议相结合,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做到评下议上、以下促上、以上带下、上下互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参评部门要建立政风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对通过开展问卷测评,面对面评议,考评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迅速落实,依法进行处理和纠正,积极进行整改。对于在检查中态度不端正,解决问题不主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并在全系统给予公开曝光,进行通报批评。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2007市司法局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欢迎阅读2007市司法局行风评议 >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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