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根据市政府《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提出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推行政务业务公开为龙头,突出“作风建设”和“狠抓落实”两大重点,以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评议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为突破口,以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形成特色、切实有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治理和法律服务行为,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执法权力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联系,对社会发展和稳定有影响的窗口部门和基层所。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
市县两级公证处。
市县两级的法律援助中心。
市县两级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乡镇司法所。
市县两级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是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单位。
三、评议内容
清正廉洁情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
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2)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是否按照公开办事的要求,做到了程序、标准、期限和结果公开。
(3)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发生。
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
(1)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
(2)是否提高了执法水平。
(3)深化办事、政务、业务公开工作,是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格治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1)是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外部、内部监督制度、自身治理制度、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制度。
(2)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否得到了全面提高。
(3)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和服务态度生、冷、硬现象。
(4)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
(5)在承办案件期间,有无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问题。
(6)有无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
(7)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私自降低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现象。
(8)有无采取回扣、压价、夸大其词和随意许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
(9)有无超越执业范围从事法律服务现象。
(10)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11)行业治理部门有无纵容、庇护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
(12)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13)有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一是全系统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或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二是明确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三是充实调整行评组织领导机构;四是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五是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