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上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信访部门对无理纠访的人员进行法制宣讲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1、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进行。一是加强对各司法所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中的指导、监督和督促,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软件,实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2、运用多种工作措施,保证社区矫正质量。一是加强与法律专家咨询组的协作,不定期地对全区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法律运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制定对策,完成立法调研任务。二是建立由心里矫治医师组成的“社区服刑人员心里矫治中心”,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和矫治活动,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期内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制作音像宣传光盘,推广我区经验和做法。
3、结合安置帮教工作,遏制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三无的归正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管控力度。二是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和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进一步规范原有安置帮教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帮教志愿者活动。三是加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区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5%以下;力争社区服刑人员无犯新罪现象。
(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强化保驾护航功能
1、律师、公证工作。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队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水平。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每个月的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同时安排一名律师在司法局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根据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行业新组织形式的特点, 转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工作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