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逐步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工作范围。逐步建立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归正人员数据库,全面实现归正人员动态管理,力争使全市归正人员帮教率达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控。积极拓宽归正人员安置就业渠道,全市安置帮教基地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争取再建1—2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
(三)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关于“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的指示精神和省、杭州市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央“两部两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两办批转的《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建立由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选择1—2个单位,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被确定的试点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沟通协调,3月底前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五种矫正对象的姓名、年龄、性别、刑期、家庭住址、犯罪种类、改造情况等,为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三、以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为契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基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取得明显成效,明年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指导、申报、考核、兑现等规范化运行机制,着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帐。下半年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定期分片召开司法所长工作例会,分析研究“政策”推行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集中组织观摩人民调解工作台帐,确保“以奖代补”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防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与综治、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完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和分析报告制度。加大对易激化、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等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切实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职能优势。力争全市人民调解纠纷受理数高于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受理数
四、以《*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为契机,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和《建德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办案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办案质量跟踪反馈、庭审旁听、案卷抽查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