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制教育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七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开辟公益性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宣传专栏。计划在六大集镇中心、国道线入城口、人流集中的车站、码头设立大型依普广告牌。同时,要围绕各种法制宣传日、纪念日、物资交流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下乡”活动,全年组织“法制下乡”不少于12场次。
(三)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按照建设“法治*”的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全面贯彻实施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以基层、行业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针对行业特点,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实现各行各业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开展多种专业法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税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协助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体系,完善执法秩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全市集中开展“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引导基层依法建章立制,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意识,巩固创建成果,充实创建内容,确保创建实效,继续深化和完善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切实保障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村“两委会”干部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社区建立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
二、以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乡镇(街道)机构综合改革中,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加强xx、zz、cc、ff、jj、tt司法所建设,建立和完善直属所与乡镇内设所联合办公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每个所配备2名以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业务、队伍和基础实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帮助司法所解决办公场所面积、办公设施配备、服装证件统一、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难题,为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能,发挥职能优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加强归正人员衔接登记工作,扎实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信息现代化、职责制度化”的要求,做好归正人员衔接登记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落实定期排查核对和跟踪管理措施,对外地籍归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