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2008年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