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自新,走向新生。①、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②、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③、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④、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上三级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构建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做到编制、人员、工作的最终“三落实”。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整合在一起,为基层群众服务,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为农业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继续贯彻“满足需求、服务发展、规范执业”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四项任务: 1、完善监督管理,扩大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在深化“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律师行业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标准,逐步实现律师机构标准化管理。 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优势,搭建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平台,逐步建立对口服务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课题调研、法律意见。 2、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学习、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抓好公证质量;要配合《公证法》的出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公证员依法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把公证行业建设成诚实信用、高度文明、社会信赖的行业。 3、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 要做好现有鉴定机构的核准登记,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要拓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新的业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要认真做好已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认证;编制完成我市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严格管理,健全监督,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加大对投诉律师案件的查处力度,整肃律师行业纪律;利用诚信信息系统公布律师违法违纪情况;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假冒律师执业、非法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许可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公证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大检查,对有违规情况的公证处进行整顿。 5、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建设。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确定法律援助执法检查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