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
乐业。
四、规划实施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市旅游局党组统一领导,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所,每年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季度要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各部门要按照局党组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
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抓紧抓好。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局、科(室)、所领导层层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全力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二)加大投入,重视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经费纳
入年度预算进行治理,并做到每年随着预算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必要经费。在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既要重视思想教育、形象设计等软件工程的建设,又要重视职工之家、便民服务、机关治理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使精神文明建设每年都取得新的进展和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依法治理,健全机制。在队伍治理和行风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机关和基层治理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治理转变。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每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干部职工政绩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考核、奖惩等运行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精神文明建设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
(四)广泛发动,共建文明。系统内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协助党组织抓好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在搞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工作和生活所在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人人关心、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五)狠抓文明景区(点)的创建。在“十·五”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旅游系统内按照《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文明风景区(点)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创“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现有景区(点)的档次。
旅游工作计划
工作要点 工作安排 年度工作计划 财政工作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 党委工作计划 安全工作计划 政府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计划 社区工作计划 农村工作计划 医院工作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德育工作计划 工会工作计划 卫生工作计划 建设工作计划 公司工作计划 环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 幼儿园工作计划 统计工作计划 物业工作计划 行政工作计划 粮食工作计划 劳动工作计划 学生会工作计划 旅游工作计划 司法工作计划 物价工作计划 后勤工作计划 城管工作计划 教育工作计划 国土工作计划 商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计划 广电工作计划 质监工作计划 医务工作计划 地税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 体育活动计划 团委工作计划 销售工作计划 少先队工作计划 班级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