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跨地区劳务协作。通过政府政策导向,进一步落实中心、省、市的就业政策。保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就业。大力开发保安、保洁、家政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网络化治理、产业化发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社区就业样板”,对就业成效突出的社区提请政府实行奖励。
三是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就业服务机构主动把握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规范的就业供求数据库,有效调控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实行空岗公告制度。分季举办招聘会,定期开展社区就业援助活动,为求职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程”,全力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人,认真抓好“技能就业工程培训基地”建设申报筹建工作。大力援助“技校贫困生”,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送技能、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下乡,服务上门。全面开展师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业练习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教师。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一五”期间,继续向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拓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治理和分类指导,突出本地培训特色,适应市场需求。有效利用再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商业、服务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烹饪、车工、焊工、电工、电脑、美容美发师、营销治理等专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万人,基本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建设规划的需求。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加强“两证”治理,提高培训质量。
六是加强劳务输出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就业服务机制,有序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5—2010年,利用劳动力市场广泛搜集招工信息,强化与东北、南方沿海等地的劳务协作关系,拓展大西北输出渠道,组织劳务输出45万人次。并建立规范的劳务输出治理、流动服务、市场调节治理机制。积极引导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扩大劳务经济成果。
七是建立政府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对就业再就业财政支持资金逐年增加,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养老保险
(1)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切实搞好服务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化治理服务,做到治理重心下沉,服务位置前移,促进参保人数回升,基金征缴到位,基金积累增多,支付能力增强。
(2)切实抓好农村养老保险接收工作。按照“编内接人、全额预算、不吃基金”的原则,2005年底至2006年初完成接收任务。研究制订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法,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3)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统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企业制度相衔接、坚持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坚持基金自求平稳。
(4)积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十一五”末,基本养老保险要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覆盖面达到100,参保率达
(5)切实抓好清收历欠工作。从2006年起,对欠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