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继续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并将这一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加强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全面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服务措施,制定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和维权等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加强就业服务,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我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扩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劳动力高层信息系统,提高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全年实现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300人,创业培训200人。对困难就业群体(重点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解决200个就业岗位并确保上岗。积极开展“阳光培训”工程,全年培训10000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2000人,县外劳务输出4000人。
3、在社会保障工作上求突破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任务;出台并实施《企业及城镇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及其他城镇各类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完成县财政核定的我局负责征缴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企业工伤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协助地税局抓好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率保持在100,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完成市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指标,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同时规范定点机构,支持优秀定点单位,取缔不合格的定点单位,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治理服务率保持在98以上;养老保险稽核率达到50以上,其中实地稽核率达到35以上,稽核资金回收率达到80以上。
4、在劳动执法维权工作上求突破
要以宣传贯彻《劳动法》为龙头,深入广泛的宣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在规范劳动合同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求突破。
从劳动合同治理入手,强化劳动用工治理。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国有制经济单位和建筑以及钢铁企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根据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省劳动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劳动合同鉴证意识,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筑施工、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