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通报,接受监督。对群众有举报的企业,将逐一检查核实。
5、命名。市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荣誉称号,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评选方法
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工作每两年一次。在市命名表彰的当年,先由本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全面考核验收,对考核85分及以上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根据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表彰的分配名额和具体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三)创建活动结果将作为今后建设系统各企业评优、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企业被命名为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后,如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情况,由建设系统创建领导小组取消其称号。
(五)已被授予**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建设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这项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的高度,充分熟悉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工各部门合力抓,层层抓落实。
2、制定方案,精心实施。系统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本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于12月底前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发动工作。要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始终,落实到生产、经营、治理各个方面。要结合城建城管新形势、新要求和各项主题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活动特色,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求和谐。
3、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创建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治理;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严厉查处。
附:1、**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
**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四日
《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欢迎阅读市建设系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