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技出力。
10、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
1、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2、园区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内企业调整劳动关系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等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了解把握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二)建立指导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目标责任制。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重点是推动改制重组企业,非凡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督促、引导建筑、商贸、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合法用工。依法与劳动者,非凡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加强劳动合同基础治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将劳动合同治理作为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治理制度。从现在起到2007年上半年,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治理制度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建立劳动合同治理台帐。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治理工作,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登记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的治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积极促进企业按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订、续签、重签综合集体合同或以工资分配为主要内容的经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通过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六)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治理的监督工作。促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积极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治理工作;监督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保持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平稳履行。
五、组织实施
(一)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治理工作,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领导。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已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创建工作。(二)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评审程序
创建活动由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在评选新的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同时,对已经荣获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