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支付等“一条龙”式服务。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对符合政策、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并于当日办结。由于受政策法规限制而不能尽快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向服务对象明示并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提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品牌。
3、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继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中聘请行风、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并实行定期走访汇报制度,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不定期发放征求意见卡,及时收集梳理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直接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公开办理结果制度,积极推行热点问题公开、执法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通过电台、电视台将我局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向社会公开承诺,将干部人事工作的考察、技术职称评聘、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再就业等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加强行业作风、开展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支部委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候建钧同志兼任。
(二)坚持“三个挂钩”。一是加强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与工作岗位相挂钩,实行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党委不定期听取科室负责人汇报,对屡屡出现问题的科室,实施责任追究。二是加强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与业务工作相挂钩,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二者不可偏废,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是加强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将其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充分熟悉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或“先斩后奏”。倡导党内民主,弘扬正气,为确保行风建设和开展提高行政效能活动取得实效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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