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结合保持共产主义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增强党性、拒腐防变”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继续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针对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把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积极推进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继续严厉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问题。对照中心有关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果断制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和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严禁公费旅游,认真解决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进一步控制规范公费考察、招商引资和培训活动。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兼职取酬。
(四)坚持从严治政,果断查办违反政纪的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于部中违反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金融、土地治理和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治理医药卫生、建设、交通、电信、电力、商贸、金融等领域、部门和行业,在商品(服务)购销、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等环节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治理,进一步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大胆创新。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查处案件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治本抓源,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治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治理和监控系统,严格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继续清理和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改革治理体制,推进政社分开,解决存在的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等功能。深入推进财政治理体制改革,在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收缴网络系统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做好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并完善处置和监管工作。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稽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和理顺行政职能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完善建筑、土地和产权等有形市场建设,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评标行为。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国有土地和集
体土地一体化土地市场,推行基准地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