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刚性考核问责。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要及时确定首问负责岗位,实行挂牌上岗;所有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时间都要上网公布,将限时办结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审批岗位,标明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和承诺时限,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要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有关实施办法。
(二)办好政务服务中心。丰富内涵、完善功能、优化服务,突出抓好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推行首席代表制度,严格定岗、定责、定人,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提高现场办结率。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开展配套服务。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总体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审批事项特事特办,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推广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实行省、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级联网,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在不断完善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有条件的镇(乡、街道)、村(社区)可参照《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相应的政务服务措施,开展便民服务。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动态提速办事效率。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三)精简会议文件。控制会议规格,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控制会议数量,能够通过政府和政府部门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控制会议规模,各级政府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改进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控制文件规格,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原则上均由部门发文;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地各部门不得层层发文转发;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四)建设节约型机关。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机关各种公务消费费用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学习、培训、参赛等公务活动,全面清理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使用财政资金要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将机关各种公务消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加强节水、节电、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等工作,引导和推动全社会节约资源。
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一)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机构、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行政效能监察体系。
(二)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和改进电子监察评价方式,建立和完善视频监察、数据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