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四同步,五落实”,四同步是:一是目标任务同步,在安排年度、季度、每日的业务工作时,把精神文明建设一并部署,同等要求,并对照《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具体量化;二是指导工作同步,在指导、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指导、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三是工作方法同步,与业务工作同时签订责任书并同时兑现奖罚;四是干部考核同步,既考评干部在业务工作上的政绩,又考评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表现。五落实是:领导落实、计划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纠正精神文明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倾向。由“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结合业务工作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重点抓;各党支部,各股、所、分局负责人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定期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认真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目标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县局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列入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精神文明建设总目标,进行年度考核,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三)狠抓典型,以点带面
坚持运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整体推动的方法,抓重点、带全盘,抓典型、带整体。要通过抓基础、抓“窗口”、抓机关、抓硬件等,努力使工作抓得住、效果看得见。舍得投入,重在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物质基础。
(四)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为了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强化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局将适时对各股、所、分局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认真、细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