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的统计和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要坚持依法统计,以实行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
10、推进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调查。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研究推进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做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工作,不断总结探索我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经验。
四、加强统计改革和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11、继续抓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效益*”统计指标体系和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市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估指标体系》,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考核依据;继续加强gdp核算和下算一级工作;积极研究非普查年份常住人口统计与推算方法;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和方法;研究调查失业率,增加反映农民工情况的统计指标;加快研究反映自主创新状况的专利企业统计新方法;积极探索促进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12、继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在保障现有直报系统的3万多家企业,15个专业网上直报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紧对工商企业清查以及基本单位清查后新增的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培训,并纳入网上直报统计。进一步完善直报系统功能,建立全面符合*统计现状要求、功能强大的统计业务综合平台,满足政府和社会日益增长的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和统计业务拓展的需要;加紧建设、完善*市统计数据交换中心和统一的统计业务工作平台,大力提升各种统计业务的处理、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整体推进统计信息化工作再上台阶。
1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强化建设法制型、责任型、服务型机关意识,建立并推行行政责任制,督促各级统计人员依法履职,对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责任追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各级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依法统计,切实按统计法和新颁布的《*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办事;重视社会公众的意见,对群众在统计方面的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妥善解决;认真抓好《*经济特区统计代理管理办法》的报批工作,积极稳妥地探索统计中介市场的培育问题。
14、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核心的统计队伍建设,分层次地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继续落实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搞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培养更多的优秀统计人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1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继续抓好统计调查、执法、评估、咨询等业务工作中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继续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机关责任体系建设,培养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完成统计任务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