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各区的单位gdp能耗数据以市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各区在市公布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公布。各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和流入流出统计,加强能源统计的薄弱环节,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时效性、可比性,满足能耗公报的需求,推动节能降耗的监测、考核工作。
3、加强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一是完善房地产业统计。规范房地产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二是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切实抓好投资项目统计工作,特别是要完善新开工项目统计制度。三是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重点完善失业率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研究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体系和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就业统计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居民消费、工业品、房地产等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调整cpi代表规格品和消费支出的分项权数,建立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统计制度。五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真实反映我市居民收支状况。
4、加强服务业统计。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服务业统计总体框架,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搜集渠道。
5、加强社会、科技和环境统计。要根据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努力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和核算,全面反映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企业创新调查,反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进程。参与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准备工作。
6、加强人口统计测算。人口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做好人口统计监测十分重要。要坚决执行市政府颁发的《深圳市人口统计监测办法》,切实加强人口统计工作;要执行国家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人口下算一级制度,我市常住人口以市统计局核报基础数据经省核定公布数据为准。各区常住人口数以市统计局核定公布的为准。
(二)全面实施“民生净福利”和“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并经省统计局依法批准,《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和《“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现行统计标准、统计口径,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统计测算。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全体公民都要依照统计法接受统计调查,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虚报瞒报。根据市政府四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要求,市统计局负责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并统一对外发布。请市财政、农林渔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公安、文化、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认真履行好部门统计职责,针对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案,做好指标的分区测算。各区统计局要认真做好涉及到区级及以下的统计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三)认真抓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
*年,深圳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已顺利完成现场登记的各项调查工作。今年,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期限,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数据质量。要及时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做好普查数据的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普查资源的效用。
(四)全力推进统计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