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调查、农村居民收入统计调查;组织做好农村居民收入调查网络的调整扩点工作,建立既能代表各区、县级市水平,又能代表全市水平的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调查网络。
积极探索一套表制度,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统计报表体系,努力整合统计资源;完善在地统计,研究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专业在地统计管理模式问题;配合我市节能减排和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对降低消耗、环保监控、生态文明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统计研究;适应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要求,完善劳动工资、就业、收入分配、价格、住房、社会保障、城市交通、公共秩序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统计,提升统计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四)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重点围绕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开展统计服务,充实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测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努力为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统计调研分析报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考核依据;进一步抓好《*与国际先进城市竞争力比较问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问题》等课题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统计信息;重点抓好与民生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反馈,利用万户居民调查网组织做好专题调查和调查报告,及时反馈社情民意;进一步完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社会经济数据的收集整理;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提供;完善统计信息公众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统计部门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
(五)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和基础建设
以《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的各项活动,通过报刊、电视、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书画展、网上征文等形势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结合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搞准搞全统计数据为中心,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瞒报、漏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协助、指导区、县级市统计局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立案查处。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执法规范化案卷评审抽查工作,对各区、县级市的统计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使用文书、案件立案审批、案件归档等进行一次全面抽查,推动全市统计执法规范化工作。
采取措施,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抓好宏观经济数据库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数据整理入库工作。积极进行软件开发研究,实现主题查询和多维查询;做好综合应用平台的开发,实现统计数据为各级领导及公众服务的需求。做好三期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完成招标工作并启动项目实施。
进一步完善网上直报工作,根据区、县级市和企业反馈的意见,完善直报程序;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防范;加大对区、县级市企业网上直报的培训,切实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工作压力,全面提升统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