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因地制宜、注重方法、把握时机、增强效果”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局(队)党组提出“两强”、“四重”的工作思路,以“增强统计法治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监督检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努力推动和保障我市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一)大力抓好基层单位统计普法教育。按照全省统计普法教育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抓好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市局(队)将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开展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教育;组织举办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班,开展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普法教育。
(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以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努力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面。市局(队)今年将统计普法内容列入到市委组织部在党校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的课程中,以进一步推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工作。
(三)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市局(队)将以处室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认真组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规定》出台及“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精心策划,敢于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面向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法治氛围。市局(队)将制作一批统计法制宣传挂图,制作一部统计法制宣传动漫短片,大力推进向机关、乡镇、街道、企业、社会统计法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五)认真做好统计普法验收准备工作。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在抓好本地区统计普法教育宣传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局(队)将在今年出台《*市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