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是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精选载体,以新《统计法》宣传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制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契机,提高宣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每月执法旬”制度,由区统计执法稽查大队牵头,制定详细执法计划,各个科室专业人员配合行动,继续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运用统计法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的能力。适时地邀请上级统计法制部门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我局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水平和素质。
3、规范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公开办事程序。积极开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五)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2009年创建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局本级统计网络结构,重点对未参加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的230余家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参与规范化创建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建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电子统计台帐,统一转到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报表。
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培训,建立安全、稳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网络服务平台要覆盖镇区、镇(街道)、村(居)、企业,全面实现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发布的网络化和高效化。积极协助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建设,提高局统计信息网的管理水平,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我区统计工作的窗口和桥梁。进一步规范统计基本单位登记工作,搞好名录库清查工作。建立和健全与工商、质监、税务、编制、民政等部门互联互通、实时在线、资源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统计调查和行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机关建设
认真制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及《岗位职责》。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一次以上,坚持每周一的学习会制度,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良好风气和团结向上、互帮互助的精神面貌。
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目标考核办法》,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良好作风、创新的有效形式,继续巩固和发扬,建立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工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添置必要的文体设施,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节约型机关和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