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统计档案、名录库建设等业务建设。检查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的统一性、调查方案的科学性、统计报表收集和统计数据处理的规范性及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及时了解各地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对好的经验要予以交流借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门指导并督促整改。
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局培训,进一步提高区统计局重点统计岗位业务人员的统计效能、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重点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参加市局举办的学习培训班活动,规范重点镇(街道)统计业务流程,提高基层镇(街道)统计信息中心负责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水平。
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于9月底前对辖区内统计基础建设单位通过上门验收或集中送审方式进行预验收。如采取集中送审方式,各镇(街道)、开发区必须掌握各创建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的工作动态和业务建设情况,并有详细的工作进度记录,确保各单位统计基础建设验收准确无误。
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抽取10%-20%预验收合格单位于10月初开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对合格者发《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合格证》。若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责令镇(街道)、开发区对其进行整改,待重验合格后方发给《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合格证》。
(四)抓好“五五”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1、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精选载体,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制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契机,提高统计法制宣教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以服务为目的开展执法活动。今年是企业服务年,将专业科室统计人员广泛调动起来,以服务企业为目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综合运用企业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规范检查单位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发现各类问题,确保搞准统计数据,同时提高统计法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3、规范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事项。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科学统计、阳光统计、依法统计。进一步规范统计基本单位登记工作,建立和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统计调查和行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为进一步提高统计优质服务水平,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密切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实施打造“一城四区”构建和谐*的宏伟蓝图,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周期性变化、高新技术发展、三产(服务业)、轻工行业发展等重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跟进,展开调查分析,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加大统计分析研究力度,密切注视经济运行态势,积极做好进度性分析工作。继续做好20*统计年鉴和《*统计信息卡》、《统计调查分析》等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认真做好为企业创优和创名牌进行数据核对、开具证明等相关服务工作。
加强统计信息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科室、人员的信息工作任务、目标,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调研论文、统计分析等各类信息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信息工作的新突破。积极协助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