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影响的,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予以拆除。(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5、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从打团伙、挖窝点、破网络入手,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点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彻底铲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毒瘤和祸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6、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饭店的管理,对无证经营或达不了卫生标准的要坚决查出、取缔和限期改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煤、气、点设备的检查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安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周村消防大队、周村质监分局)
(二)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和各类安全制度,学校党政一把手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强化学校各项设施管理。各校要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排查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重点抓好校舍、消防、食品卫生、消毒用品和防疫工作的安全管理,杜绝楼梯拥挤踩踏、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禁用证照不全、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治安管理,配足、配齐保卫人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级团组织、妇联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各校安全教育要进课堂、进教材,要以防不法分子侵害、防食物中毒、防楼梯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校舍安全事故等为重点,通过组织逃生演习、开设安全课、报告会、图片展、广播、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强化各类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单位。各校要对照相关标准对各类人员送行一次详细的资格审查,重点审查门卫、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员、驾驶员、保育员等岗位资格,要坚决清退不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彻底清理和全面排查,该整顿的整顿,该关停的关停,确保民办学校安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10月中旬到10月下旬,区综治办、教体局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全区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11月上旬到11月中旬,各单位进一步进行自查和整改,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迎接市检查组验收。
第三阶段:11月下旬到12月底,进一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好迎接省检查组验收工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