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积极创建居家养老所需的社区服务体系。
三、社会组织治理体系
1、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村务公开制度及民主治理模式,坚持村务公开四统一(时间、内容、标准、形式),全面落实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重要村务村民参与率达100。不断加大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深化“省村民自治模范县”成果,为“十一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2006年,全县60以上的村要达到县级村民自治法制先进(模范)村的标准。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形式,充实内涵,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2、进一步加快城镇社区建设。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注重培育“志愿与奉献”,“共驻、共理、共建、共享”,“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营造治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美丽、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网络普及、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社区。重点抓好撤村建(并)居后的社区建设各项配套政策落实,理顺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中各方关系,探索农村社区化治理模式。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社区,进一步加快社区建设步伐。
3、切实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和治理。通过法律手段和有效的政策措施,逐步使我县民间组织结构优化、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民间组织治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民间组织信息治理数据库,民间组织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建立完善的协同作战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查处非法民间组织,打击民间组织的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优抚安置体系
1、进一步依法落实优抚政策。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建立健全优抚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抚恤、优待、褒扬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优待制度。拓宽社会参与优抚保障的途径,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适度提高兵役义务费优待金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准确地把握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优抚对象的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深化安置改革。认真做好2005年度复退军人的接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确保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重点对象安置率100,义务兵安置金发放率100。采取财政拨款和社会均衡负担等办法,进一步健全以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保障金制度。军队离退休干部治理实现社会化、社区化,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3、大力加强双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法制化,有效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搞好海训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在确保省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基础上,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完善烈士园、纪念馆、碑、墓和故居的建设治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五、公共事务治理体系
1、深化殡葬改革与治理。坚持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工作方针,确保遗体火化率达100。加强公墓建设和治理,大力推进公墓环境园林化、葬法多样化、墓地艺术化和治理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推行骨灰撒散、寄存、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生态葬法覆盖80%行政村。继续抓好“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实现“三沿五区”无坟化目标。搞好殡仪服务,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2、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争创全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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