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园地,并利用学习园地、民政网页、办公网等平台,形成机关法制学习的良好氛围。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设治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对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布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民间组织”活动。指导民间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民间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民间组织民主治理制度;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建设和能力建设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
开展学习省、市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民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于2006年10月底以前报上级民政部门和区法制办备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法制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进行自检自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区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接受局党组和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接受区法制办、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积极配合各级普制宣传部门的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列入民政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区民政局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协调、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民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负责规划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各科室、事业单位都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领导、提高熟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充分接受法制教育,提高学法的积极性。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
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创新教育形式,开展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政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社区(村)老年活动室、文化中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