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地名治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治理条例》、《浙江省殡葬治理条例》等社会事务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民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水平。帮助各类民政治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4、重点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指导村民委员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非凡是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村民自治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政策以及其他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增强城市居民民主法制意识,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区。
5、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
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治理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治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方法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执法为民为目标,以普法教育为手段,综合利用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整体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依法治理,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民政部门执法为民的水平。
(二)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
针对人民群众非凡关注的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从法制的角度推进民政工作的制度创新;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开展普遍的法制教育与开展分类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相结合。
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办法制宣传橱窗、板报、图片展览和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宣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中国**民政局网页、96345社区服务网等民政信息载体的作用,及时反映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结合民政
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下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习法律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载体、考试考核“四落实,将民政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内容,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开展、一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