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院,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新增集中供养五保人员283人。三是乡镇敬老院建设全部启动。改建、扩建、新建5所乡镇敬老院,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97人。到今年底,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县级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8所,超目标5所,新增集中供养人员38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8%,超目标1%。
(四)农村安居和灾后重建打造成为阳光工程
1、工程建设。全县财政投入资金426万元,实施灾民安居工程150户,573间,14256平方米,其中分散修建和购买现房97户,集中修建房屋53户。同时,对今年以来遭受“5.12”地震灾害的灾后重建户786户、2726间,维修加固户962户、3367间房屋分别实施了重建、改建、迁建和维缮。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和维修加固资金已由财政划拨到金融部门实行打卡直接发放到灾民户。目前,灾民安居和灾后重建工程已于11月底前全部完工,灾民全部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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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发放。一律按照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挡补助,对困难户、低保户给予适当照顾,补助标准分为2类3挡。维修加固户补助资金按照“农房‘轻微损坏’、‘中等损坏’、‘严重损坏’3个档次兑现落实。3、主要措施:一是优先选址,二是优先规划,三是先修建后办手续,四是豁免有关费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六是实行集中与分散建房相结合。
(五)救灾救济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后顾之忧
1、救灾工作。先后遭受冰雪灾害和“5.12”地震灾害的重创,对工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农房毁损特别严重。为确保及时、快速传递灾情,给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修定了救灾预案,坚持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每遇重大灾情,及时奔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组织生产自救。5.12”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省、市有关精神,按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粮食,及时为2520名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补助金214.56万元,发放救济粮92吨。生活救助金由财政部门直发到被救助对象的“一卡通”帐户。
2、生活救济。为妥善安排好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使救助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干部党员包户到人”的办法,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按照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为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在刀刃上,提出了“四不准”的要求和“三不准”的目标。即“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他用”;“不准有一人受冻,不准有一人挨饿,不准有一人外出讨口要饭”。同时,在救助对象的确定上,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村民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审批、电视公告的程序进行,形成了“一查三公、一告三审”(即入户调查,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三级公示;电视公告,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救助模式。全县解决8.4万人、400吨口粮救济,救济金235万元,救济衣物2.1万套(件),棉被5500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596人次,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井然有序。
3、主要措施:一是制定和落实救灾预案,二是实施“一查三公、一告三审”的救助模式,三是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