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12所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建立城区、中心集镇小学与薄弱学校对接交流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办学资源,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扶持特殊教育。完善激励政策,切实稳定和充实农村教师队伍。加大义务教育保障力度,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成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重点疾病、地方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重视乡镇文化站建设,创建特色文化村,培育文化示范户。以“农家乐大篷车”等为载体,广泛开展“种文化”和“送文化”活动。全面开展文物普查,认真做好金仙岩摩崖石刻等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深化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重视体育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发展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和关心下一代事业,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做好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认真做好征兵和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加快民族村新农村建设,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以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制度,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巩固“五大保险”覆盖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力争人均年筹资达到100元以上,参合率达到88%以上;加快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70%以上,逐步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适度提标扩面,城乡低保补差金额达到50元以上,实现应保尽保;深化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增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逐步解决历年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等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等公益事业。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长效机制,切实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促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和再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规范企业用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市场监管和应急储备,确保市场基本稳定,做好低收入群众的动态物价补贴工作。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省级“平安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综治网络规范化建设,依法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情沟通工作,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村镇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动物防疫、防汛防旱等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土地协管员制度,强化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占地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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