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制,不断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严格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等影响安全的行为。继续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信访“四无”示范县(区)和“四无”乡镇创建活动,实行“阳光信访”服务。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建设质量,巩固和发展双拥创建成果。继续发展人防、消防、民族宗教、老龄等各项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政府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放心满意的政府。
坚持效能优先、作风务实,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直接干预,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创新办事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受理、办复一个窗口”的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上*”公众交互平台、市长热线、“12345”政府热线服务水平,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发扬务实苦干精神,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从文山会海和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承诺的五个方面7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协调高效的行政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项目都有明确目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推行一线工作法,到一线了解情况,到一线研究问题,到一线推动工作开展,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型政府。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发挥政府规划顾问、经济顾问、法律顾问等专家在决策中的智囊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方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良性互动八项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鼓励人民群众对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及其他监督。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建立长效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自觉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置于法律监督之下。
坚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着力建设廉政型政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加强执法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对重大工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管理。深入开展行风政风民主评议活动,大力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严格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继续完善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首长问责制。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工作上有本领、廉洁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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