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引导民营企业引技术、引人才、引资金,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技术产品,创立省级著名商标,争取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新突破。坚持立足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海岛特色的民营企业。着力培育民营出口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打造出口品牌,拓宽出口市场,创办出口基地,提高出口能力。
五、狠抓财税工作,缓解财政供需矛盾
通过加快自身发展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缓和我县财政的供需矛盾。一是创办企业,培育税源。在抓好现有税源的基础上,落实扶持企业发展措施,招商创办企业,催生经济新增长点,壮大经济总量,增强我县的造血功能,培育新的税源。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精细化征管水平,加大征收和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的跟踪检查,防止偷税、漏税,确保应收尽收。建立税收协管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激励机制,调动镇(区)增收积极性,增加镇级财政收入。三是狠抓非税收入。努力盘活旅游资源、土地资源、海洋资源等各种政府资源,实行资源的有偿使用,拓展各种非税收入。四是争取上级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及时了解上级扶持新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扶持山区经济、推进城镇化建设等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向,积极筹划项目,争取省市支持,缓解我县的财政困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五是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坚持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政权运转的资金。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好事。六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二条线"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审计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完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制度,规范部门支出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
六、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建设生态*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建设绿色广东的部署,努力建设生态*、绿色*。一是增强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推进生态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和生态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生态示范镇村、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坚持依法治海,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强化海区整治和渔政海监执法,落实好东山--*海洋生物多样性示范保护区和南澎列岛自然生态保护区项目,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加强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省候鸟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项目迹地的植被恢复,加强沙土石管理,保护海岛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快人工鱼礁建设,促进渔业资源增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水源林改造,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发展彩色林业,逐步淘汰劣质树种,巩固绿化成果,创建"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提高"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水平。三是推进资源节约。严格保护耕地,盘活存量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土地,依法制止土地撂荒和乱占现象。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发展节能、节水低能耗产业;机关单位要带头节约,反对浪费,营造人人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风气,构建节约型社会。四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制订和完善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保护和监管,控制和整治污染源。加强县城"脏乱差"整治,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政环境;继续推进"三大治污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全岛治污体系。
七、抓好民生民安工作,构建稳定和谐*
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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