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处置率达到40%以上。
10、加强辐射管理。市及各县区明确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报警器;配合完成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工作单位许可证的补(换)发工作;完成闲置、废弃放射源的送贮工作,送贮上缴率达到100%。
11、加强环境科技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各类污染源监测,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完成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做好与全省联网工作,在线监测装置运行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督监测,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普陀、岱山年内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12、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对化工、造纸、印染等重污染类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以上的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1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3家绿色企业创建和3家企业iso14000论证指标任务;市本级及各县(区)各选择1家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13、落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工作任务。临城新区、定海城区、普陀城区巩固和扩大烟控区、噪控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区和县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划定工作。
五、强化环境执法
14、抓好环境安全。完善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市和县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国家和省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实际,开展对化工、电镀、储油库等类企业专项检查;加强信访动态分析,认真做好信访初访调处工作,严防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
15、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征收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1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环境执法基本功训练。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17、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市局和普陀、岱山局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普陀、岱山、嵊泗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18、推动环境科研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环评,保证环评质量;加强对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加强学术交流,适时召开学术研讨会。
七、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19、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学习党章、宣传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章办事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效能建设成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为人民服务思想。
20、加强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有大局意识,以身作则,团结一致,提高班子在干部职工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项禁令”、省委省政府“四个不准”,发挥好“八个表率”作用,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重点加强对窗口、管理等处室监察督查。
22、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生态站达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定海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嵊泗局通过文明单位复评,争创文明行业。
八、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23、健全组织网络。健全完善宣教信息考核办法,明确宣教信息负责人和信息员;组织创建环保志愿者协会;各单位建设门户网站。
24、拓宽宣教形式。“6?5”期间以世界环境日为主题,全年以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为主题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1次新闻通报会;制作一部环保宣教专题片;组织开展环保成果巡展;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