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加大对拒报、谎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抓好变更申报的审核和现场核定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监察档案,逐步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管理。
2、加强环境监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监察规章制度和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程序。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实行排污费逐级审核制度,执行排污收费内部运转程序,规范环境监察档案工作,严格收费票据和行政处罚文书的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部门尽快与当地县级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排污费资金的收缴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要加强对运转的监督检查。采取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方式,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切实提高环境队伍学法、懂法和执法水平。全年开展全员培训1次,开展12369、收费软件排污申报核定、各类票据使用等专业培训10次。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单位抓住标准化建设的机遇,争取编办、财政部门的支持,完善环境监察机构,增加环境监察执法经费,增强现场执法快速反应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在“十一五”期间晋升二级标准,其他县(市)环境监察大队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要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增加必要的设备投入,确保12369环保热线的畅通,提升处置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重点污染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完成文昌、太平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的联网工作。
(四)创建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争创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一流环境执法队伍。一是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两个作用,促进环境监察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整顿工作作风,加强思想道德、职业规范和廉政勤政的教育,狠抓行风建设,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禁令”和“六不准”的违纪行为。三是抓好文明单位晋级准备工作,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队伍管理,提倡勤俭节约、文明办公,树立环保执法窗口形象。四是抓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的完成。继续抓好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和目标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提倡勤俭节约,开源结流,为全面完成20*年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利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