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年的工作要点分为三大部分,具体工作为五十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和提高环境质量为宗旨,坚持以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全力维护环境安全,推进重点区域(行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环境问题,促进生态市建设,为构建“实力、活力、和谐*”,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二、工作思路
20*年,我局工作思路为: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二个目标,实现三个加强,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一个主题,即突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个主题。围绕二个目标,即围绕生态市建设、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这二个目标,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实现三个加强,即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第一审批”和“一票否决”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问题和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保宣传,全面提升公民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环保自律意识。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即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实现全年一半以上乡镇建成*市生态乡镇,省级生态乡镇不少于5个;推进重点区域(行业)污染整治,建设一批大的环境治理项目,电镀行业实现“摘帽”;推进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确保重污染行业全部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巩固文明行业、iso9000认证成果,做到执法更加规范,应急反应能力、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三、具体工作
(一)生态市建设和“创模”方面
20*年,将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相结合,以“创模”推进生态市建设,以生态市建设促进“创模”进度,实现良性互动。
1、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
2、健全、完善生态办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3、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力度,落实《*市20*—20*年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分工》,根据资源禀赋的不同,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乡镇集群、生态村集群。
4、定期举办乡镇干部生态建设业务知识培训班,聘请生态专家授课,提高开展生态建设的领导力。
5、联合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家喻户晓的生态宣传活动。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对于已完成生态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的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和在生态市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7、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以“能源化、生态化、减量化”为原则,抓好各类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8、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八大工程”。编制完成“创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