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环保审批承诺事项的社会公正机制。
二是要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抓好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使环境管理从定性管理上升为定量管理。要把好项目的环保引进关和审批关,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关闭和淘汰污染严重、效益差的“小低散”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要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国家和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要加强对环保产业培育、指导和管理,严格督促企业按照标准治理设计建设规范化治污设施,确保治理设施长期达标排放。
三是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积极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督促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引导更多的企业和行业重视并参与各类环境体系的认证,推进环境标志产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四是要抓好环境监测工作,提高环境监测水平。要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抓好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加强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要将传统的人工环境监测和自动化监测相结合,确保数据准确。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数据的提供、发布和上报制度,使环境监测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管理。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监督管理。力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危险废物长效管理机制。要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力争在电镀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上有新的进展。认真贯彻实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加强现场检查,做好全县放射源申报登记工作,摸清我县放射源的使用状况,继续做好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工作,力争在放射源管理上取得明显成效。
六是要抓好饮用水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水源区环境管理,实施水源区村级工业园区的环保工作巡视制度,积极探索水源区内污染防治对策,动态掌握饮用水源区水质及上游来水质量情况,保证全县人民饮水安全。做好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创建等工作。
5、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和环保宣传教育。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环境执法内部监督和稽查机制,规范各项环保执法工作程序,提高环境执法水平。要加强环境法制教育,建立和完善环境法制教育培训网络,增强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法治意识。
二是要按照《*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暨第五个五年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强化生态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宣传主题。要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警示教育,继续抓好环保政务宣传,抓住世界环境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活动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生态环保理念、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意识教育。要充分发挥*县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要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广泛开展生态县建设知识宣传教育。要进一步重视抓好环保绿色系列的创建和宣传,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通过继续加大绿色学校、社区、企业、宾馆等的创建和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化、生态德育和绿色消费等生态环保理念。要努力开展生态环境文化建设,挖掘和创新多种艺术形式和手段,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和生态文化氛围。
6、继续抓好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要教育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把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来思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主动寻找环保和经济 “双赢”的结合点,努力在关节点上下功夫, 提高环保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当好发展的“助推器”。要以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等四项建设为重点,以我县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