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对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下大气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要严格控制在重点流域(潍河、涓河、百尺河、芦河、铁沟河、扶淇河)、重点区域(三里庄水库、青墩水库、西莎沟水库)和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在乡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后转运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突出抓好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的行政区划调整,本着宜建则建、宜输则输的原则,城乡统筹,分区处理。将老城区扶淇河以东、东城项目区、密州街道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全部输入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将老城区扶淇河以西的城区和4个乡镇街道工业和生活污水,全部输入舜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它乡镇根据工业项目发展情况,就近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在抓好鑫兴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相州、昌城、舜王、林家村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密州、龙都、皇华、贾悦、枳沟的污水管网要尽快投入运行。到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8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环保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9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日查和旬查监控力度,加强对潍坊市确定的19家重点企业的监管,同时,再确定一批我市重点监控企业,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抓好造纸、屠宰、淀粉、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凡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和取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监控网络,在9家国控省控企业已经联网的基础上,对同路热电、义昌印染等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到2009年底,把我市占污染负荷85%以上的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使在线监控成为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把全市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积极争创环保模范城。对照环保模范城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落实部门责任,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创模”目标落实情况的日常协调、汇总、督办,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完成“创模”目标的前期工作。二是编写创模规划,邀请专家进行指导。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在皇华镇已创建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基础上,昌城、辛兴、林家村、贾悦要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在白玉山子社区已创建为省级绿色社区的基础上,再创建2个省级绿色社区。在龙源、初中、龙城、辛兴4处中学已创建为省级绿色学校的基础上,再创建1处省级绿色学校。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要继续抓好清洁生产审计审核,在有关企业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污染治理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的完成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下步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环保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调整结构、改善生态、拉动内需的需要,是保证老百姓基本生存环境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年,全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