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能源锅炉337余台(套)。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也得到完善。20*年11月哈尔滨市首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向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期工程)正式运营。这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成使哈尔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45%,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使用年限为17年。此前哈尔滨市有垃圾填埋处理场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其中6座垃圾填埋场均为简易填埋,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要求,仅有日处理2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达到了无害化、减量化。
“十五”期间我市环保投入继续稳步增长,共计投资约90亿元,20*年环保投资指数达到了1.7%。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
“十五”期间,我市加大了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力度,实施了水土保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草地治理、植树造林、湿地保护、国土整治等项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土壤侵蚀、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957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39.2%;对松花江流域及14条一级支流进行了生态林、护岸林建设,开展松花江干、支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以化肥、农药污染、污水集中控制、点源治理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整治;退耕还林60.5万亩,封山育林36.45万亩,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了47.6%;倡导生态农业,培育农业循环经济试点30个;同时,减少农田的农药、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鼓励施用生物肥、有机肥;大力推广生物防治和有机、无公害生产技术,全市共建有机食品基地10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95.6万亩。
建设环城生态功能圈,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退耕还林15453亩,全市共投入资金1449.6万元,完成任务量的190.3%。推进以“提档增量”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工作,重点实施了绿色通道、退耕还林、生态功能林、村屯绿化和两荒治理及三北防护林四期等六项工程;在重点建筑稠密区和重点街路、市区高架桥、立交桥实施垂直绿化试点,建生态园林村47个;进一步改善了哈尔滨市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增加了郊区绿量。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9%,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7%。
四环境执法进一步规范
1.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强化。“十五”期间,全市环境监察人员达到891人,同时执法装备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级环境监察部门通过国家环境监察一级标准,8个区(县)通过国家环境监察二级标准。
2.执法工作不断深化,监察范围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重点在执法人员素质、监督环保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组建了松北区环保分局和机动车尾气管理中心,推进了环保行业协会民间化进程。市环境监测站在全省首批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检测和省环保产品认可检测两个资质。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动力、呼兰、阿城、五常、尚志等6区3县(市)的环境监察大队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二级验收。市环科院率先在省内完成了《哈市供热规划环评》和《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环保网络化办公、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六“十一五”期间需要面临的环境问题
“十一五”期间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