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地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省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到位;
——运用新思路、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基本查明全省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和演化规律,有重点地建立适合我省地质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
——完成庆元等40个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50个-100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预报、治理、风险性评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完成沿海平原和重要地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积极做好地下水、热矿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力争杭嘉湖平原地热资源勘查取得突破;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建立6处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
——完成生产矿山和主要闭坑矿山的生态地质环境调查,加强信息技术工作,建立起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络和服务系统,实现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
——扩大环境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使环境地质工作为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为生产、生活和生态服务。
到2020年的远期目标是:
——在完成前五年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地质环境恶化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完成全省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完善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矿山环境污染普遍得到治理,水土、矿山等生态环境全面好转;
——建立并完善地质环境,包括地下水动态、地面沉降、突发性地质灾害、水土污染等监测网络,基本实现自动监测和数据传输,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实行监测成果定期发布;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数字化工程,建立起现代化、全方位、开放式的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环境信息网络,为政府部门快速决策和实施准确而有效的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各项基础资料的提供更加及时、主动,贡献更加突出。
二、地质环境保护区划
(十)区划原则。按照全省不同地区地质环境的特点、保护要求和重点,对全省地质环境保护进行区划,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区划原则如下:
具有类同的地质环境特点;
保持县(市、区)行政区划的完整性;
人类工程活动类型相似;
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接近。
据此,将全省分为以下六个区进行规划。
(十一)各区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浙北平原地面沉降和水土污染防治区。本区地处浙东北部,包括*、*、*、*、*等市17个沿海平原县(市、区),面积约17*6平方公里。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厚度40—300余米。地形平坦,水网密布,海拔高程一般2—3米。地表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污染严重;土地肥沃,但耕地质量有待提高。本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口密度高,城市化进程快,城镇密集,经济建设规模大、发展迅速,人类工程活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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