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二要积极开展后督察工作。对挂牌督办的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案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后督察。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要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工作。逐步理顺接案、转案、查案、结案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诉求。四要大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工业污染物成分杂、毒性高、危害大,对环境质量和群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工业企业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一要联合发改委召开第三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二要配合法制办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加大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三要摸清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选择先进企业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逐步提高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四要严把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关口,指导上市公司做好环境绩效评估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
第五,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工作会议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把好环境准入这道关口。一要严格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加快制定和实施促进污染减排的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抓好“三同时”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和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被动局面。二要尽快实现“区域限批”的制度化、法制化,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环境违法严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三要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要求,研究环境准入配套政策,推动环境管理向“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方向发展。四要加快推进规划环评试点,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各地各部门规划环评的主动性。启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工作。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要全面落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努力改变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局面。一要以编制实施规划为龙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二要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严控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和落后地区转移。三要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分析测试,做好数据分析、成果集成工作,全面完成土壤污染调查任务。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必须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修复功能,努力遏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趋势。要进一步完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要大力推进全国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类型,指导生态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和检查工作,督促自然保护区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大生态监察力度,遏制不合理的矿产、旅游